7月1日,月日国家信访局推行的信访新规《群众来访登记工作办法》正式实施,至7月10日已满十天。正式专治再也这项被舆论称为“动真格”的落地政策,直击长期困扰基层治理的基层痛点——推诿扯皮。
过去,推诿信访往往被视为“踢皮球”的扯皮重灾区。无论是不怕土地争议、拆迁补偿,告状还是无门日常民生投诉,群众在逐级反映时,月日常遭遇不收材料、信访新规不理不睬、正式专治再也不给明确答复的落地困境。基层单位“能推则推、基层能拖则拖”,导致合理诉求石沉大海,小事拖大、矛盾积案化,最终迫使当事人越级上访,耗费大量时间、精力与金钱,却未必能解决问题。
此次新规的核心,正是从制度层面终结这一乱象,其发力点集中在以下三个关键环节:

新规重点整治“应受理不受理、应办理不办理、应追责不追责”的顽疾。通过法律层面堵塞制度漏洞,建立起“问题发现—督办整改—追责问责”的完整闭环。
这意味着,基层单位不能再以“不归我管”“再等等看”等模糊说辞应付群众。每一件合法合规的诉求,都必须在制度轨道上强制运行,彻底消除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推诿空间。
过去信访事项容易“打水漂”,根源在于过程不透明、结果不可查。新规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对来访事项实行逐件登记、全程录入系统。
许多越级上访的根源,在于基层不作为,迫使群众绕开属地直接向上反映。新规实施后,每一件信访事项均绑定明确的跟踪记录与问责机制,权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。
对新规的理解无需过度拔高,也不必心存疑虑。它的落地标志着信访工作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:从“可推可办”转向“必须依法办”。
遇有压案不办、口头敷衍、无故推诿的情形,群众完全可以依法逐级督办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新规的出台不仅为基层治理划出了更明晰的边界,更赋予了群众依法维权的底气。对于每一位维权者而言,清楚了解规则,依法依规表达诉求,善用政策保护合法权益,才能让每一件合理诉求真正有人管、有着落、有结果。